市开发处进一步完善新建住宅小区查验工作

责任编辑:王磊 审核人:徐际红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1-01-22 08:45 字体大小:【    】

为提升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品质,保证项目室外排水及地下管网工程使用功能,根据市住建局2020年第10期局长办公会工作要求,市开发处于2020年12月3日下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管网建设综合查验事项的通知,要求2020年7月15日后开工的项目严格按市住建局《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室外排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芜市建函〔2020〕109号)实施;2020年7月15日前开工的项目,开发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网设计和施工,并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全程监理,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市质监站对市区未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管网建设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逐个查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情况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市开发处与市质监站实施联动,在项目综合查验备案时查看室外排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室外排水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办理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