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消防审批行为 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责任编辑:潘灵敏 审核人:黄文兵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1-04-28 16:51 字体大小:【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市住建局于近日印发《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芜湖市(市本级)“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的通知》,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规范消防审批行为,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一、继续实行分级监管,全面推进赋权工作。消防审验工作继续实行属地管理、分级监管模式。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依据赋权清单事项,全面推进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工作,严格依法赋权到位。

二、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实现无纸化审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消防审验审批全过程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发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打通全程网办“最后一公里”,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和利企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继续推行随机检查模式,开放自主抽选权限。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等现场检查评定环节,均通过信息化监管系统“随机抽选”现场检查人员和消防技术专家,执法仪全程记录现场检查过程。对消防备案项目,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权限开放给申请人,由申请人通过审批系统自主完成随机抽取过程,进一步提升消防备案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四、提升受理窗口权限,审批环节均实行AB岗制度。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未抽中的)均由受理窗口直接决定受理或办结,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审批各环节均采用AB岗制度,A岗因故不能办理时,B岗按规定及时补位,确保审批工作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