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夏蓉 审核人:张大斌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1-09-16 15:31 字体大小:【    】

建管〔2021〕45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祥和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部署

“两节”期间历来是安全事故高发期,全市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针对中秋国庆期间敏感时期,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节前有针对性、深入细致地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落实检查责任。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建设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务必在岗履职和执行带班检查制度; 严禁在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作业行为,规范操作,严防违章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 加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各项目要抓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对现场有限空间、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撑、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危大工程施工严格落实巡查检查、旁站等制度,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务必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操作程序。

(二)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起重机械有关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齐司机、专职信号工、司索工等,现场无指挥的禁止使用塔吊。严禁操作人员擅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严禁起重机械“带病”作业。

(三)严格高处作业安全检查。各项目要针对不同作业环节、现场不同部位、各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高处坠落风险,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和各项防护措施,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到位。

(四)做好消防安全和危化品管理。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和危化品安全检查,重点排查临建设施防火、临时消防通道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动火作业审批、生活区用电管理等,排查施工现场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存储、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做好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巡查检查,施工机具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五)做好从业人员每天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六)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两节”期间人员流动性较大,要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市建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建立作业人员健康台账,加强办公区、作业区及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消毒、清理,严格落实主体防控责任,严防施工现场疫情输入风险。

四、落实值班巡查制度

“两节”期间各项目要落实有关负责人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做到无缝交接,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停工整改,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同时认真做好人员队伍、物资储备、车辆机械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五、严格督查,加大惩处

“两节”期间我处将加大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相关负责人严肃处理;对发现的现场安全隐患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或采取停工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移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