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到期的建筑类资质资格已统一延期

责任编辑:夏蓉 审核人:杨峰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0-05-27 09:50 字体大小:【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住建部和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疫情期间到期的相关资质资格有效期统一延期。

住建部核发的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

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省级委托市审批的省级核准事项,包括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省级下放市审批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上述资质、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2月3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有效期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

市住建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2月3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目前,市住建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能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请资质证书已到期相关企业至市民服务中心6楼市住建局窗口换发证书,并及时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资质延续。

提醒相关企业关注建筑类资质、资格有效期,2020年6月30日之后到期的相关资质、资格(住建部、省厅和市住建局核发的),请于到期前3个月内申请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