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责令芜湖县“5·3”高处坠落事故企业立即开展对所承揽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工作通知

责任编辑:方平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0-05-07 14:45 字体大小:【    】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部),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交通质安站,芜湖县梁硕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广优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天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晨磊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053日上午11时许,芜湖县中梁·龙玺台16-2#楼工程,一安装工人在吊篮安装过程中不慎从屋面坠落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项目建设单位芜湖县梁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运军;施工总承包单位浙江广优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兴;专业承包单位合肥天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吴婷婷;吊篮租赁单位芜湖市晨磊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项目责任人杨明;监理单位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王艮根。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知》(建质函〔2018207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责令芜湖县“53 高处坠落事故企业立即开展对所承揽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停工整改范围

全市范围内由芜湖县梁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或浙江广优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或合肥天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晨磊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参建,或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二、停工整改时间

 即日起至隐患整治结束。

三、停工整改主要内容

结合《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住建局关于深刻吸取我市“51较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重点对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临边防护以及排水管涵受限空间等重要工序、环节安全检查

四、停工整改工作要求

(一)责令芜湖县梁硕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广优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天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晨磊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要求,对各自所属项目立即停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事故项目由其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三方单位等验收合格,并经芜湖县住建局复核确认,报我局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其它停工项目由其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三方单位等验收合格,并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项目报市建管处)复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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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