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沟通协调 提高办理质量
市住建局深入社区 落实人大代表建议

责任编辑:李雅为 审核人:计伟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1-04-15 17:10 字体大小:【    】

随着我市公租房陆续交付使用,公租房后续的运营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从各县区政府自己管理公租房,到成立宜居公司管理,到各社区居委会管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暴露出政府管理公租房的弊病,乱转租、转借现象、租金收缴困难、维修跟不上等现象时有发生。

在今年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荷塘社区书记钱萍提出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推动住房保障转向重管理的议案”。为此,市住建局积极担负起行业牵头责任,第一时间同人大代表对接落实,了解情况建议。

4月15日下午市住建局保障科、保障处工作人员专程到荷塘社区居委会,将书面答复交于钱代表,并进行了深入地沟通。钱书记说,社区居委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表现,上面的每一项工作最后都压到了社区,包括公租房租金的收缴、维修等方面的工作,她表示太多的工作在社区,应该由专业的团队管理公租房而不应该是社区。我们和钱书记做了认真地解释,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0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函〔2020〕145号)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要求, 2020年市住建局出台了《市住建局关于推进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函》(芜市建函〔2020〕26号),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各单位可以采取直接管理、委托代管、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企业或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管理服务。目前在湾沚区、无为市率先进行试点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镜湖区已通过招投标方式与中国建设银行子公司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目前正在进行前期交接工作,荷塘社区属镜湖区,今年将由建信住房公司全面接手公租房运营管理工作,社区只是配合相关工作。

钱萍肯定了芜湖市公租房运营管理模式,也充分理解了公租房管理的难度。同时她提出了要科学选定承接主体,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用,具备从事公租房运营管理所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等能力,真正把公租房管理好。

保障科表示,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意见,督促各县区选好承接主体,通过第三方专业运营管理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建立日常巡查制度,采取定期、非定期入户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发现、上报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住房保障部门或公租房产权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处理,消除公租房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擅自转租、出借、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现象。

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购买服务进展情况,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中好的经验和办法,着力做好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公租房“兜底”保障、稳定社会的作用,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