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不良质量责任主体记录表(十二)

责任编辑:zhijzxxy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19-09-24 00:00 字体大小:【    】

填报单位: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填报日期:2019.9.20

质量责任主体

违规事实

记录依据

不良记录

(BCD)

记录单位

记录人

芜湖天宇建设有限公司

我站在2019年9月11日对翡丽世家二期B8#楼开展的日常监督抽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项目部质量员等管理人员在芜湖市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中考勤出勤率不符合要求;2、少量现浇结构表面外观严重质量缺陷。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建[2003]113号第六条中第1、8项之规定

B级

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康庆宁



注:1、质量责任主体要写清楚记录的对象;

  2、违规事实,要写清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名称和具体行为;

  3、记录依据:有关处罚处理文件名及文号、部建质〔2003〕113号文相应条款、部省质量管理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文号及相应条款;

  4、不良记录:分B、C、D三级,D级为已受处罚的,C级为应受处罚而未受处罚的,B级为一般不良记录;

  5、记录单位:按部建质[2003]113号文执行;

 6、记录入:各记录单位内部明确的承担记录工作的人员;

  7、报省质监总站时间: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5日前;

  8、省质监总站将按季公布记有C、D级不良记录的质量责任主体文件和在连续二个公布期内记三次B级不良记录的质量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