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22年法治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局各项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较好。
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文件精神;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培训讲座,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融入市住建局党史学习教育当中,采取学习原文、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带头上法治课,亲自过问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将法治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定印发《市住建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制定实施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专项方案。2021年,我局印发《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芜建审改办〔2021〕1号),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提升行动。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印发《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承诺制清单》,将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类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16个工作日以内。印发《关于优化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建设审批的实施意见》,优化自贸区项目审批服务,支持自贸区加快发展。二是认真调整规范我局各类清单。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芜编办〔2021〕30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结合政务服务等实际需要,调整规范我局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并按时公布实施清单年度版本。2021年度调整规范了权责清单事项14项、公共服务清单事项3项,新增了权责清单事项2项、公共服务清单事项9项,取消了权责清单事项13项、公共服务事项20项、中介服务事项1项。调整完成后我局权责清单共计33项,公共服务清单37项,中介服务清单共计4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19项。三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网上办理。通过减证便民、数据共享等方式,对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业务重塑、流程优化,促进便民高效,实现办事事项“全程网办”,让数据“多跑路”、让办事群众“零跑腿”。2021年我局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共计83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一次办”,其中“马上办”事项达43项;在皖事通“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服务中,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办”比例达100%,“自助办”比例达100%,“掌上办”比例达100%,政务服务事项“智慧办”数量达5项。四是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制定“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时正积极推进配套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办事成本;认真梳理我局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备案、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变更、注销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5个事项“多证合一”,已整合的证照不再发放,正常纳入“多证合一”,同时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协同监管平台),及时签收认领涉及我局“多证合一”相关信息。五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梳理涉及我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延期、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下)年检(延续)等6项证明事项清单,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编制告知承诺书,规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六是加强住房保障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在公租房分配过程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我市住房保障覆盖面,凡是有住房需求的其他人员均可申请租用公租房,有效满足我市居民的住房需求。七是促进房屋征收领域依法行政。为解决和处理房屋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和举报案件,制定《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市的房屋征收工作。严格执行征收程序,按照“依法征收、阳光征收”的原则,提高依法征收力度,确保房屋征收公平、公正,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市住建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市住建局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将依法行政工作层层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内容以及责任单位,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2021年我局草拟的《芜湖市瓶装燃气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批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对我市瓶装燃气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法规保障。市住建局计划2022年制定《芜湖市瓶装燃气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芜湖市瓶装燃气管理条例》集中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各级燃气管理部门、瓶装燃气企业集中宣贯条例内容,采取举办专题培训,加强政策解读,编印宣传手册,开展送法上门等活动,向瓶装燃气企业和用户广泛宣传瓶装燃气管理法规常识。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出具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审必审。2021年以来,对我局起草的《芜湖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芜湖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9个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我局制定的《芜湖市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通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等18个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合法性审核意见。四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照工作职责,共梳理现行有效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3个,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1个;建立宣布失效,予以废止、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7个。五是开展惠企惠民政策梳理。根据市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梳理涉及试点区域公共政策兑现和各类行政协议履约问题的函》《关于再次梳理惠企惠民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报送《市住建局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试点工作问题梳理表》,梳理涉及我局惠企惠民政策7项。
(四)健全法制工作审查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芜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决策行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局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重大行政决策须经法治审查后,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三是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与安徽易仑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购买合同》,在涉法、涉诉事项办理过程中,聘请专职律师,组织案件分析,广泛听取法律顾问团队意见,积极培养我局公职律师,发挥法治审查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1年以来,现公开政策法规文件10个,征求意见11件,回应关切44件,在线访谈1期,依申请公开35件,年度工作规划16项。
(五)推进严格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政务网公示平台公开我局职责清单、执法机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执法结果等;推荐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实时进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采取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结果告知、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立卷、归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确定法规科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具体审核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提出专业可行的法律意见,以避免或最大程度的降低法律风险,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等治安防范设施建设纳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设计、审查、验收等范围,推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2021年我局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将智慧安防设施纳入小区建设规划,新建小区建设监控中心并与公安机关“雪亮工程”监控系统实现实时对接,配合公安机关完成65个小区11783个视频监控资源整合进雪亮工程。三是积极推动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制定《市住建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联合市市监局、市气象局、市经信局、市水务局等多家单位开展部门联合检查17次,检查并公示企业数290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努力提高住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四是加强住建系统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法律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开展法律知识测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技能比赛等,通过教育管理,提高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2021年,共组织6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工作,组织353名执法人员参加2021年度住建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我局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大赛(住建组)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荣获集体二等奖。
(六)完善社会纠纷调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重大案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召开行政复议审理会,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均按规定要求认真予以答复,并认真落实上级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及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平台运用、档案管理等工作,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二是认真做好我局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办理行政诉讼案3件,均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及司法建议。
(七)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明确普法依法治理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市住建局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市住建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内容,落实普法工作责任。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开展送法“进工地、进小区、进企业”等活动;结合“4.15”国家安全日,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系统公职人员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参观市宪法馆,组织局党委任命的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普法联络员、法治宣传信息员的管理和培训,建立住建系统法治工作微信群,确保普法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创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组织开展市住建系统“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举办“我看民法典”主题演讲比赛,举办《房地产行业践行民法典诚信原则的重大制度解读》专题讲座,营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浓厚氛围;积极征集第七届“法润江淮+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组织住建系统普法“微视频”创作比赛,制作市住建局2021年法治宣传片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史知识竞赛、党内法规知识网上竞答和“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开展住建领域“以案释法”,努力打造住建行业法治文化亮点,积极构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特色的法治文化。
二、2012年法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照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对照我市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我局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已完成,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局党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法治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局法治审核人员力量还比较薄弱,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不够、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全面,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三是执法监督检查需要加强,法制机构法治审核人员力量薄弱。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为全市住建领域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住建各项工作;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为干部职工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和主题征文活动。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局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市住建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将市住建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深入融合,同步推进,共同发展。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修订和完善市住建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举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审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住建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健全和完善法制审查制度,严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我局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加大法治审核人员力量,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签订等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为局党委决策提供支撑和参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废止、修改工作。五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落实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及司法建议,接受司法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五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加大部门联合抽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待查企业完成率、信用等级应用率和部门联合抽查率,有效解决执法缺位、重复执法等问题,不断提高住建行政执法检查效能。六是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我局“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等,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大住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新法和专业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小区、进乡村”等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时点,继续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住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住建行业特色和亮点,创新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力争使我局普法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努力提升我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