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通知
根据《芜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芜政〔2021〕1号)文件规定及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举行<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的要求,现将《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听证稿)》听证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17:30;
地点: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楼945会议室。(地址: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9楼)。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共35人)
(一)听证参加人
1、居民业主方参加人 共8人。
吕健鹏(机关单位人员)
胡云翀(企业法务)
汪 猛(记者)
王舒生(退休人员)
汪雪娇(咨询顾问)
朱雪鸿(退休人员)
张 虹(教师)
赵旭峰(公司管理人员)
2、物业公司方参加人 共7人
朱锋军 芜湖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刘 平 芜湖市鸠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陶丽梅 芜湖市森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孝忠 安徽伟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汪毓华 芜湖扬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春全 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王从巨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3、其他利益相关方 共2人
李宝文 弋江区澛港街道柏庄丽城小区业委会
黄 巍 芜湖弋江区澛港街道中央城CD区业委会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共3人
马 骥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艾裙 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
路幸福 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系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人员 共8人
骆臣飞 市人大代表 民进芜湖市委委员
陈尚明 市政协委员 农工党芜湖市委常委
水心俊 区政协委员 弋江区政协委员
缪 辉 基层政府组织 芜湖市弋江区澛港街道丽城社区
吴前林 基层政府组织 芜湖弋江区澛港街道中央城社区
肖 伟 社会组织 市消保委副秘书长
邓 彪 社会组织 芜湖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
陈 安 社会组织 芜湖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
(二)旁听人 共3人
杨 凯(个体户)
何玉红(服务业从业人员)
杨路华(学生)
(三)媒体记者 共1 人
芮 娟 大江晚报
(四)听证人 共3 人
钱雅文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徐苏伟 芜湖市物业管理处
方 君 芜湖市物业管理处
四、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参会代表应当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报名参加。
特此通告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