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全面提升“获得用水用气”服务水平做好供水供气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公安局、芜湖市水务局、芜湖市城市管理局、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芜湖市全面提升“获得用水用气”服务水平 做好供水供气接入工程“零投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公安局
芜湖市水务局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