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草(危)房改造补助(2023年)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 时间 |
咨询 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
市住建局 | 农村草(危)房改造补助 | 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 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无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的,补助农户不低于 2 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农户不低于 0.6 万元。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的,补助农户不得低于 2 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农户不得低于 0.6 万元。补助标准依据《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芜市建函〔2023〕70号)执行。 | 无为市重建3万元、维修加固1万元; 南陵县重建3.2万元、维修加固1.2万元; 镜湖区重建4万元、维修加固1.2万元; 弋江区重建4万元、维修加固1.2万元; 鸠江区重建4万元、维修加固1.2万元; 湾沚区重建4万元、维修加固1.5万元; 繁昌区重建4万元、维修加固1.5万元; 三山经开区重建3万元、维修加固1万元。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认定程序。实行村、镇和县三级公示制度。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县级财政部门于30天内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一次性发放 | 8827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