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市排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0 09:52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建局阅读次数:编辑:张恒涛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2229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28号)《安徽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关于印发芜湖市<主城区十四五城市水环境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芜水环境20231等文件要求,合我市实际,制定芜湖市城市排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负责人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水管理处考核科张恒涛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市排水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明确了城市污水提质增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内涝治理等工作目标及管理内容。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随着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排水领域管理工作逐渐完善,为规范芜湖市排水行业考核管理,依据市政府考核办关于《2023年度市政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及目标考核任务》考核任务及要求,根据市住建局工作安排,市排水处牵头于20235月起草完成《管理办法》(初稿),并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于2023719日经市排水处主任办公会通过。2023829日印发《关于征求2023年芜湖市城市排水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意见的函》征求28家考核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17家,并根据反馈意见形成初步修改方案;20231028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针对反馈意见从排水行业管理的实际出发,采纳11个,部分采纳3个,不采纳3个,形成最终意见;并于2023113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排水行业管理年度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简便易行的原则,充分发挥排水管理工作实效,提升排水行业管理水平。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由总则、绩效考核过程实施、绩效考核结果及运用考核纪律与监督、附则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管理办法》制定的文件依据,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及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绩效考核过程实施。明确城市排水绩效考核管理考核形式、考核程序、考核重点及要求。

第三部分:绩效考核结果及运用。明确此次考核的评分方式,结果将分为四个等级,并落实到考核对象的整改目标。

第四部分:考核纪律与监督。明确城市排水绩效考核管理内容和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第五部分:附则。明确推进城市排水绩效考核管理等其他相关要求。

六、创新举措

依据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统筹将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内涝治理纳入到此次《管理办法》,便于行业系统管理。

七、保障措施

本次《管理办法》将作为“城市污水提质增效与黑臭水体治理(含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内涝治理)绩效考核”指导文件,纳入芜湖市政府年度目标单项考核指标进行统一考核,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考核管理工作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排水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涉及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共28家单位,共同推进城市排水行业绩效目标实现及考核管理。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住建局

解读人:张恒涛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93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