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15 10:43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建局阅读次数:编辑:余林 字体:【  

 

    2024514日,《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芜征2024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当前房地产市场下行,要明确政策导向,结合市场现状,加大政策储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鉴于《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市区江南片被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安置(试点)的实施意见》(芜征〔20225号)已经到期,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北新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商品房安置(试点)的实施意见》(芜征〔20227 号)2024630日即将到期,根据市政府27日房地产专题会议部署以及《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芜湖市市区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的通知》(芜政办〔20245 )精神,为促进房屋征收安置与房地产市场深度联动,加大房票安置政策引导力度,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丰富安置补偿方式,提供市场化房源,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安置需求,改善居住环境。二是引导被征收人选择房票购房,拓宽征收安置渠道,缩短安置过渡期,提高征收安置效率。三是加快楼市去库存,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人民城市建设。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月初,市住建局在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文件,收集相关资料,赴先发地区调研学习后,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

(二)征求意见。226日书面征求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意见。35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314日,召开座谈会,邀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单位参加47日,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住建部门、镇村、群众及法律行业、房地产评估行业等代表参加。

(三)公平竞争审查。41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四)综合评估。424日,邀请专家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进行评审。428日,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可以实施。

(五)合法性审查。426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六)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513日,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14日,以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创建通道、政策引导、多渠道筹集房源等举措,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安置,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二是通过流通转让,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提高房地产市场活力,提升城市居住品质。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结合征收实际和房地产市场现状,通过房票政策引导被征收人选择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安置,拓宽安置渠道,满足被征收人实际需求。

(二)适用范围。明确房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三)基本原则。遵循市场安置、自主购房、灵活转让、凭证结算、全面推广的原则。

(四)房票安置政策。一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房票安置在已有的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25%的房票安置补助;二是为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允许房票转让流通;三是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偿安置等值部分(含征收安置各类奖补)免征契税,超出部分仍按规定缴纳契税。

(五)操作程序。明确房票开具、转让、购房、结算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

(六)其他。房票有效期限为一年,并对使用规则、逾期未购房、退房等情形作出规定。明确市区江北片同步全面推广房票安置政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继续执行《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北新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商品房安置(试点)的实施意见》(芜征〔20227号)文件,文件到期后继续沿用;对于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后到期未购房的,视同放弃商品房安置差价补贴。

六、创新举措。一是延伸货币补偿方式,推行房票安置。房票对货币补偿权益进行量化后,征收实施单位出具给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结算购房资金的有价凭证。在市区新启动的房屋征收项目和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全面推广房票安置,满足多元化安置需求。二是构建新型交易市场,允许房票转让。房票流通的灵活性给被征收人提供了新的希望和选择,大大增加了安置的个性化和满意度,吸引潜在购房者尽快购房,缓解去化压力,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七、保障措施。一是精准解读、广泛宣传。政策制定公布后,及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确保群众对新政策广泛接受,确保征收人员熟知政策条款、执行政策不跑偏。

二是依法推进、狠抓落地。加强新政策执行工作调研,开展依法征收工作指导,严格房票发放、使用、结算工作程序,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研究和处理新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新政策落实到位。

八、解读机关: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鲁海清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01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