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严执法、强管理、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集中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三山经开区城建局,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隧道)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严执法、强管理、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严执法、强管理、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严执法、强管理、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6日
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严执法、强管理、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以及2月26日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全面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警醒起来、紧张起来、严格起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如履薄冰扛牢责任,响鼓重槌狠抓落实,坚持问题为导向,以安全生产严执法、强管理、除隐患、保安全为主题,通过100天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严执法、强管理、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有效推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建筑市场管理情况
1.严格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手续擅自施工的;对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大力整治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指定分包。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揽工程,不得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
(二)项目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
3.强化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芜湖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利用“互动系统”大数据比对,加大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动态核查力度,督促企业所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4.严格监理单位人员配置。严格执行《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理单位履职尽责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全部录入“互动系统”进行打卡考勤。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人证合一”情况。
(三)施工现场管控情况
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强化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措施(试行)》,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尤其是否编制专项方案,临边洞口、钢结构施工、操作平台、脚手架、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情况。
7.防护用品及“三违”作业管理情况。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产品质量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佩戴情况。现场“三违”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是否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9.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档案建立、制度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加节顶升、拆除等关键环节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旁站情况。落实《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建质函〔2020〕559号)情况。
10.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情况。严格落实《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皖安办〔2020〕75号),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因素辨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作业前施工审批情况;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施工”作业程序情况;是否安排专人旁站监护,个人防护、通讯物品配备情况。
11.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472号),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宿舍、食堂等活动板房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12.扬尘防治情况。市“双标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13.监理单位履职情况。监理规划有无安全监理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履行安全旁站、检查验收等安全监理职责。
14. 购买安责险情况。是否按照《芜湖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试行)》(芜市建函〔2022〕251号)购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前)
各建设工程参建主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将自查自纠过程相关材保存以备查。
(二)检查实施阶段(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6月中旬)
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则,全面开展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6月中旬至2023年6月底)
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认真总结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建筑施工领域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化“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压实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周密部署,立即开展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结合《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领域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住建局关于做好住建系统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迅速在辖区内开展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督促各建设工程参建主体严格按照本方案整治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扎实推进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格执法,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按照“互动系统”中的项目清单,逐一对各项目进行全面“体检”,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配置、到岗履职问题,同时将此次检查作为2023年第一季度市“双标化”工地季度过程评分重要依据。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要及时将检查情况通报到相关责任单位总公司,要求其加大公司级带班检查力度、频次,视情况对其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警示约谈,责令其更换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指导建筑工地设立安全知识警示宣传栏(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画,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教育专题短片、电子字幕等方式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大力宣传,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对典型案例和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请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及时上报本次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市住建局将利用“互动系统”大数据进行比对,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每周调度,跟踪落实“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电话:0553-5905124
电子邮箱:sjw59051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