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常见问题补充解答

发布时间:2024-11-12 18:18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建局阅读次数:编辑:综合科 字体:【  

一、关于补贴对象

1.问:无产权证书自建房,能否享受此次补贴?宅基地证是符合要求的房屋产权(权利)的证明材料吗?

答:无产权证书的住房不能享受此次补贴宅基地证不是此次补贴中符合要求的房屋产权(权利)的证明材料。

 

2.问:商住楼(一层门面房,二三层住宿)和别墅是否为此次补贴对象?

答:对商住房的住宅部分进行装修的行为可享受此次补贴,此处所指住宅需功能齐全,要求配有厨卫。别墅属于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3.问:住房建成于20141231日前,但于20141231日后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否享受此次补贴?

:此次补贴对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没有具体要求。住房有房屋产权证且建成时间在20141231日前的,就可以享受此次补贴。

 

、关于补贴申请程序

4.问:单一产权或个人对外墙、屋顶等部位进行修缮,不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享受补贴吗?怎么申请?

答:可以享受此次补贴。以产权人个人为申请人,参考《芜湖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第七条(https://zj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411/39644099.html),提交芜湖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申请,将外墙、屋顶等部位修缮纳入基础服务类,按照要求填报个人装修类信息,并提供发票。

 

5.问:因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证明上的住房地址与实际住房地址不同的,填报信息时以何为准?

答:因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地址不同的,申请信息应与房屋产权证记录的地址保持一致,同时需提供街道、社区出具的“规划调整后地址与产权证记录地址实际一致”等证明材料。

 

、关于发票

6.问:个人开具的劳务费用发票是否可以补贴?

答:个人开具的劳务费用发票,不可作为补贴依据。申请人委托个人提供劳务进行装修的,只能对其购买的、符合可补贴品类的材料申报补贴。芜湖市纳入旧房装修补贴的材料服务品类见《芜湖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附件2https://zj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411/39644099.html)。


7.问:发票中明确品类应该如何开具?

答:可参考以下模板进行开具



8.问:开具的发票为一张总票,是否需要在备注上面写明各材料名称

答:开具一张总票的,需要按《芜湖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附件2https://zj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411/39644099.html)中的品类标注明细,无需注明所有材料的具体名称

 

如有申请补贴需求,请仔细阅读政策原文。政策文件可在https://zjw.wuhu.gov.cn/public/content/39644099上查询,常见问题解答见https://zj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411/39644157.html,芜湖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申请系统操作指南见https://zj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411/39644176.html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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