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市建管处关于印发《芜湖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15:47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建局阅读次数:编辑:市建管处 字体:【  

202035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我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根据《关于印<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知》》要求,制定了《芜湖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并请各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0年4月17日

芜湖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04

      

 

 

 

1  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住建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2.2  住建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2.3  临时专家组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

   3.2  预警发布

   3.3  预防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事故分级

   4.2  事故报告

   4.3  先期处置

   4.4  分级响应

   4.5  紧急处置

   4.6  人员防护

   4.7  信息发布

   4.8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理

   5.1  善后处理

   5.2  保险理赔

   5.3  事故调查

   5.4  总结评价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和装备保障

   6.2  物资保障

   6.3  宣传和培训

   6.4  预案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

   7.3  预案实施时间

   7.4  责任和奖惩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7《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8《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9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  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3.2统一指挥、明确职责。根据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类型,明确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1.3.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保证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职责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或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1.3.4依靠科技,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5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的一般、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根据房屋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立芜湖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住建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  住建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2.1.1  住建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兴起

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文斌

 员:

局办公室主任 刘海生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王陆驰

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闫业建

市建管处主任 杨峰

市建管处总工 牛义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周俊

市建管处安监站站长  谢磊                                                                                                

2.1.2  住建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决定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

(3)负责向上级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对事件结果进行评估和报告。

(4)决定启动、终止应急预案。

(5)负责发布有关应急处置的信息。

(6)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预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领导应急演练工作。

2.2  住建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住建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办公室主任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王陆驰兼任。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的建议。

(3)负责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收集、传递、汇总等工作。

(4)负责接收和传达、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安全事故救援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提出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建议。

(6)协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7)承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临时专家

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聘请相关专家成立临时专家组。

主要职责:

1)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为应急抢险提供决策依据;

2)对施工突发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应急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专家组名单见附件1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

3.1.1  预防机制

工程建设的各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加强施工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建筑施工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3.1.2  预警机制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立即拟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3.2 预警发布

各工程参建单位特别施工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必要的预警。对可能引起次生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应急指挥部,由住建局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住建厅应急指挥部。

3.3  预防行动

住建局应急指挥部在收到可能引起次生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情况属实的,迅速上报省住建厅和市安委会,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立即拟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4  应急响应

 

4.1  事故分级

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四个级别。

4.1.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2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应迅速核实情况,确认情况属实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住建厅和市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报告应有电子信息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来不及形成书面报告的,可先用电子信息报告,然后再呈书面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做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概况、工程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  先期处置

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立即了解事故先期处置情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工作。

4.4  分级响应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省住建厅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指导实施应急救援。

1)发生Ⅰ级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相关领导或指挥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申请启动国务院相关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相关应急预案。

2)发生Ⅱ级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相关领导或指挥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申请启动安徽省人民政府相关应急预案。

3)发生Ⅲ级及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相关领导或指挥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时,相应的下级预案应当提前或同时启动。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必要时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5   紧急处置

1)发生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应当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派员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和现场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发生Ⅲ级、突发事件,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应急工作,减小危害,保障工程安全。

4.6  人员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应急响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7  信息发布

按规定,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信息,其他机构和个人无权对外发布信息。事故应急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8  应急结束

4.8.1  应急结束条件

1)突发事故现场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2)受伤人员已撤离、疏散;

3)伤亡人员已经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4)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周边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和安置措施;

5)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次生灾害的风险。

4.8.2  应急结束程序

经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结束应急。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应当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征用物资补偿、及时补充救援物资等,尽快消除事件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理赔

突发事件发生后,所投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   事故调查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发生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5.4   总结评价

根据事故调查后的结论,认真总结,提出进一步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和装备保障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成立事故应急专业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6.2  物资保障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参建单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综合管理工作,与有关企业做好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调用对接工作,以保障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

6.3  宣传和培训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概念与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对所有参与事故处置的人员进行培训。 

6.4  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依据预案组织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订完善预案。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修订

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要求,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4  责任和奖惩

对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信息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 

应急处理专家库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注册职业资格

专业

类型

联系电话

备注

1

席滨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高级

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岩土、结构

136****5880

 

2

王军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高级

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岩土、结构

138****9202

 

3

曹荣松

核工业芜湖工程勘察院

高级

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岩土

139****7629

 

4

陈永明

核工业芜湖工程勘察院

高级

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岩土

139****0676

 

5

徐光龙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

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

岩土

130****5698

 

6

程新民

芜湖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

高级

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岩土、结构、建筑机械

136****2948

 

7

方从严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正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岩土、结构

138****8266

 

8

叶国平

芜湖天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

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

结构

136****3636

 

9

胡开选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高级

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

结构

139****2358

 

10

李国方

芜湖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

正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岩土、结构

139****1509

 

11

叶爱华

原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岩土、结构

139****9331

 

12

程海斌

芜湖市安全生产协会

高级工程师

/

建筑机械

139****1628

 

13

其他拟需要增加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