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名称变更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令第158号,2015年5月4日、2016年9月13日、2018年12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条: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件类型:即办件
五、受理条件:工程监理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六、申请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2.新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七、网办深度:四级(全程网办)
八、到现场次数:0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网上申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60.167.58.190:1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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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市住建局窗口受理→审查→审核→审批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2963079
2.监督电话:0553-383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