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续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要求。
六、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仅延期企业需提供);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说明;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
6.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
7.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8.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9.企业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10.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2.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网办深度:四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0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受理:根据受理标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2.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审核材料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决定:根据审查意见,完成审批流程;
5.办结:系统办结,自动生成电子证。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2711291
2.监督电话:0553-383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