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含省级委托)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06 10:32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建局阅读次数:编辑:市建管处 字体:【  

一、设立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常见问题解答》

二、事项类型: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省级审批或市级审批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应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同时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六、申请材料:

1.企业章程

2.企业法人承诺书

3.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4.企业主要人员社保承诺书

七、网办深度:四级

八、到现场次数:0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受理;

3.审查:审核;

4.决定:市级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5.办结(送达):生成电子证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综合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2963152

2.监督电话:0553-3833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