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24 10:32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建局阅读次数:编辑:市质监站 字体:【  

一、设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在建设工程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

六、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七、网办深度:四级(全程网办)

八、到现场次数:0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人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或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工程项目综合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补正)。

审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人员组织消防技术专家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决定: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作出是否准予决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结:申请人通过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签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前往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工程项目综合窗口签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2963186

2.监督电话:0553-296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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