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5〕147号)
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
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及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地要结合农房安全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工作。加强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的动态监测,及时将动态新增的危房纳入计划并实施改造,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到2025年12月底,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的5583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各地动态新增且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也应在本年度内完成。
二、政策和工作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设计施工,确保改造后农房满足正常使用安全要求,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要求,着重做好抗震设防7度及以上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抗震改造工作。农房抗震改造申请程序、对象认定、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等参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抗震改造后农房要符合《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第8号公告)有关要求。其他有关政策和要求详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指引表(附件1)。
三、时间安排
4月上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分解下达改造任务(附件2)。
5月中旬前,各地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2024年脱贫户住房安全“回头看”排查出的C、D级危房改造任务。12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2026年1月上旬,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辖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结果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实地核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
四、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要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地见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并具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要求,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补助对象认定工作。
各地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要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危房排查、改造监督和乡村治理,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住建部门统筹实施、镇村干部齐抓共管、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指引表
2.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计划表
3.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进度表
4.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材料目录及样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