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计划】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28 10:07信息来源: 芜湖市住建局阅读次数:编辑:房地产综合管理科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十五五”时期改造工作,一体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 好城区建设,现就有关事项作以要求

一、确保完成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一)加强改造项目组织实施

1.做好前期居民需求调查工作。根据《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3 年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民意调查流程,细化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小区管理单位意见征求表等,明确居民要对小区实施改造、改造方案、造后管理模式等形成共识;改造方案应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表决同意后,方可开工改造。

2.编制改造方案。坚持精准施策回应居民关切,同时本着合理可行、经济适用的原则,科学制定改造方案扎实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重点解决公共设施缺失、停车难等问题,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节能改造,着力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方案完成后要依照规范进行公示

3.加强工作统筹衔接。一是统筹推进“综合改一次”,水、电、路、气、通信、消防、安防等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设施增设或改造项目,做到改造计划有效衔接、资金统筹使用、同步推进实施二是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优化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可再利用的空间资源积极通过补建、扩建、改建等方式,完善各类服务设施,提升供给能力和水平,优先满足“一老一小”需求。

(二)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

1.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涉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各类审批事项必须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隐形审批”。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决算。抓好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结算审核等关键环节。杜绝出现先建后拆、先建后招、重复改造导致的浪费行为。

2.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班要督促参建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质量、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措施及要求,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空中、后地面”原则,根据小区改造“带户作业”的特点,科学规划施工顺序,明确技术方案,合理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对施工过程中居民反映的新问题,要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深入研究,对于合理诉求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3.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压紧压实相关单位职责,加大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力度,加大对施工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等重点部位的重要工序抽查检测频率。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要求和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三)鼓励城镇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

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智慧社区融合,利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产品升级,推进安防、用电、用水、用气、停车等基础设施进行智慧化改造。通过搭建“一网通办”、精准服务供给、社会资源联动等社区服务数字化平台,促进社区治理与政务服务、民生服务深度融合。

(四)细化项目节点管控

2024年增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应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纳入2025年度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应于4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6月底前进场施工,10月底前完成改造。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倒排时间,挂图作战,抢抓改造项目工期,按时填报项目进度,及时更新项目管理系统平台。

(五)完善改造后小区的运维管理

要把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物业整治提升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成立基层党组织、组建业主委员会,增强居民自治能力。明确后期运维管理责任主体,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应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暂不具备条件的积极探索片区化管理模式,结合邻近市政资源,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实现资源互补,切实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后运维管理机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加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设施设备维护、景观绿化管养、公共秩序管理等工作,确保小区环境整洁有序,居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

(六)加强宣传引导

持续宣传改造工作进展、成效及亮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准确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增强居民主人翁意识,凝聚改造共识。

(七)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切实增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及时拨付。禁止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谋划下一阶段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1.总结“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照“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以及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结果,梳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2.开展小区调查摸底。结合城市体检等工作,对照完整居住社区标准,组织街道社区、专业机构等对2001—2010年期间的住宅小区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老旧小区的环境、设施、服务、管理现状及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解决建议。对于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的项目,及时纳入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优先改造设施和服务等问题突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3.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全面总结“十四五”时期改造成效,梳理工作中形成的好机制、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突出问题,研究下一阶段改造任务、改造对象范围、改造方式等,持续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和支持政策,加快建立住宅小区可持续更新改造长效机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老房子、老小区、老社区、老城区改造提升等城市更新工作相结合,一体谋划、统筹实施、协同推进,增强实施效果。

 

 附件2025年芜湖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细化表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