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市司法局对市住建局起草的《关于调整芜湖市市区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的通知(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协商一致,将标题调整为《关于调整芜湖市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的通知(送审稿)》,并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土储中心等单位的意见,于2026年3月2日出具了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