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机制,政企合作新步伐--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确定特许经营单位

责任编辑:王健 审核人:李护林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4-12-17 09:25 字体大小:【    】

 

20241120日,我市首个“新机制”下的市政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特许经营单位招标,项目总投资约3.69亿元,建设规模6万立方米/日。项目采用了特许经营模式建设运营,由中标特许经营单位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享有污水处理厂经营收益,并于40年合作期满后将设施无偿移交政府方。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芜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等“新机制”政策文件规定,编制了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组织特许经营招标,积极推动项目落地。目前,正在筹建项目公司,积极开展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计划于2024年底开工建设,2026年底建成投运。

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作为我市首个落实“新机制”的特许经营项目,标志着我市在污水处理领域迈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