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印发2020年芜湖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责任编辑:张浩 审核人:吴文斌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0-04-09 15:06 字体大小:【    】

202028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相关单位:

现将《2020年芜湖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0年4月9日      

 


2020年芜湖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堵塞管理漏洞盲区和薄弱环节,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持续提升扬尘污染治理力度。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向各项目企业传达有关疫情防控精神,积极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应对指导工作。督促指导各项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紧抓现场疫情防控和施工安全管理不放松。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抽查,持续开展现场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工人集中住宿活动板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确保现场从业人员安全。

(二)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精神、法律法规、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法宣贯周、防灾减灾宣传等活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芜湖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鼓励社会公众检举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五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一线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过程考核机制,严格信用评价。落实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落实层级督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层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指导,研究部署工作开展。转变监督抽查方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及“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加大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等检查力度。

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处理力度。严格监督抽查、投诉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加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理,加强与城管部门沟通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加大约谈、警示、通报、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工作力度,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惩戒处理机制。加强问题企业和项目差异化重点执法检查。切实达到惩戒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

1、强化超危工程监管,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全年持续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地下管网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方案编审、论证、交底、检查、验收等个环节规定。加强危大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试行)》,加大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鼓励企业在高支模、深基坑工程实施中采用智慧化监测系统。

2、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

完善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工作上线,进一步加强资质、安拆、检测、验收、维保等各关键环节信息化手段管控,减少监管薄弱环节、盲区。实行机械设备安拆工、司机、指挥等特种工及检测人员实名制上岗作业。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实体检测,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爬架等做到全覆盖检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较大问题隐患的查处力度。加强起重机械检测单位的监管,确保检测质量。推广建筑机械设备信息化技术应用,鼓励企业运用塔吊吊物可视化系统、预警螺帽等,进一步完善施工升降机人脸识别系统应用。

3、突出重点,开展隐患专项治理

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加强现场作业防高处坠落和行驶车辆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做好轻钢厂房屋面施工、脚手架外侧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轻钢厂房作业面下不大于2米处设置安全防护网,脚手架外侧周边规范设置安全平网;移动式操作平台、落地式操作平台、悬空作业等防护措施到位。做好现场混凝土泵车、挖掘机、打桩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渣土运输车等车辆场内安全管理,避免机械、车辆伤害事故。

4、做好消防和防汛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加大生活区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控力度,重点规范电动车充电、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作业等行为。开展二氧化碳、乙炔等现场易燃易爆品安全使用专项治理,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加强汛期短时强降雨、大风、雷电、冰雹等极端天气的预警,重点做好现场深基坑、活动板房、地下暗挖、起重机械等防坍塌(倒塌)事故安全管理。

(四)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

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加强施工各环节安全管控,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实施办法,加强现场施工全过程企业自评和动态考评。鼓励企业开展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作业行为规范化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

(五)淘汰落后技术设备,鼓励技术创新

已明令淘汰或禁止的工艺、技术、机械设备、材料不得在我市建筑工地使用。禁止建筑工地内采用门式组合钢管脚手架做为建筑施工外脚手架或满堂支撑架使用。超过一定规模的高支模须选用技术成熟的定型化、工具式碗扣式或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不得使用轮扣式钢管支架。不得采用人工方式开挖桩孔。市区范围内禁止使用柴油锤击桩。鼓励企业采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管理,用新技术、新科技创新管理方式。

(六)持续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提升扬尘防治水平

1、推动市区各建筑工地建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住建部门联网,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系统功能。

2、落实建筑工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编码登记工作。

3、认真落实《安徽省建筑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防治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加强施工扬尘源头准入条件和过程动态监管,做好投诉举报问题处理。多措并举加大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