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处易发事故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责任编辑:张浩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0-04-09 15:09 字体大小:【    】

202027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现场高处作业各项防护措施,防范高坠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事故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规定,先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高处易发事故作业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本通知适用于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管理。高处作业是指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行为。

二、各责任主体安全职责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应加强现场高处作业管理,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行职责,落实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高处作业专项方案,核验人员证件、防护材质。加强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检查、巡查、旁站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对发现的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及时阻止或责令停止施工。

(三)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

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操作平台专项方案等,查验人员证件,根据不同工种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交底、检查、验收,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现场从业人员“三违”作业巡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阻止或责令停止施工。

三、主要技术措施

(一)轻钢厂房作业防护

1、在轻质钢结构厂房屋面等高处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须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穿防滑鞋,搭设施工层水平通道,水平通道两侧设置防护栏杆;或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的,行走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00mm,并在一侧设置安全可靠的、连续的安全绳。安全绳应采用钢丝绳,方便作业人员使用。不得在轻质屋面板上行走作业。钢结构、管道等构件安装施工的安全防护应采用工具化、定型化设施。

2、在施工作业面下方不大于2米的水平面位置满挂安全防护网,安全防护网须整体或拼接连续设置,平网每个系结点上的边绳应与结构面靠紧,系绳沿网边应均匀分布,间距不得大于750mm,并与结构绑扎牢固,不得松散脱落。安全防护网的支撑架或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二)脚手架周边防护

1、多层、高层建筑物应在脚手架外立面二层结构或不大于六米高度位置及每隔不大于六层高度设一道固定的安全防护网,同时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防护网。安全防护网应是双层,上面一层使用密目式安全网,下面一层为大眼安全平网,增强防护强度。

2、安全防护网搭设时应每隔3m设一根支撑杆,支撑杆水平夹角不宜小于45度,并设置斜拉钢丝绳,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4mm,绳卡规范扣结;当在楼层设支撑杆时,应预埋钢筋环或在结构内外侧各设一道横杆。安全平网网体与脚手架间间隙不得大于25cm,安全平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拼接严密、牢固。

(三)安全防护网材质、规格、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的规定,使用前应检查产品分类标记、产品合格证、网目数及网体重量等,确认合格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四)交叉作业防护

1、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坠落半径范围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安全防护网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防护棚和警示隔离区范围设置应依据上层作业高度和坠落半径而定,应确保大于坠落半径。作业期间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安全防护棚须搭设双层防护,两层防护的间距不应小于700mm,统一设置为上层竹笆或钢笆网片、下层木质板封闭严实。现场不得设置单层防护棚。

2、钢筋加工区、材料堆场及进入建筑物通道、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进料口等场所,以及塔吊大臂运转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固定场所须搭设工具式或定型化的安全防护棚,结构稳定牢固。

(五)悬空或攀登作业防护

1、作业高度2m及以上的绑扎墙柱钢筋、安装拆除模板、张拉预应力、浇筑混凝土、粉刷墙体、门窗安装等作业,须规范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符合安全防护要求。不得使用座板式吊具或自制吊篮等工具。

2、攀爬、登高作业应使用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设施、用具,应牢固可靠。

1)塔吊爬梯、护圈应保持完好,人员上下应佩戴速差式安全防坠器,在塔吊上从事检修或其它工作的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置在安全可靠的部位。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应有完好的安全装置和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吊篮施工严格按方案实施,组装应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组拼;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2)使用固定式直梯应采用金属材料制成,不得采用螺纹钢筋焊接。高度超过3m的应加设护笼,高度超过8m的,应设置梯间平台。深基坑施工应设置扶梯、斜道或专用载人设备等,严禁沿坑壁、支撑等随意上下。便携式梯子应采用金属材料或木材制作,并符合国家标准《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7059)的规定。

四、工作要求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多发频发,是施工安全防范的重点、难点,各项目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防护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方案,加强施工过程巡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作业。同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大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本文规定的,不得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程;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