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
市区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开展集中整治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集中整治,全面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落地,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或极端事件、重大负面舆情,确保不发生一起进京讨薪事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决定开展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范围
芜湖市辖区(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湾沚区、繁昌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不含轻轨和隧道项目)。
二、专项行动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3 年春节前。
三、专项行动内容
1.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建设资金、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预付款、施工过程结算、人工费分账管理、先行垫付和清偿等各项制度。
2.政府投资项目使用施工企业垫资承包方式组织建设,房地产开发等社会投资项目要求施工企业垫资但在施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垫资数额、计息方式和偿还期限等问题。
3.施工总包企业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人工费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先行垫付和清偿、维权公示等制度。施工总包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强迫分包企业缴纳现金保证金、拖欠中小建筑企业分包工程款以及材料款等问题。
4.监理企业未落实监理责任,未按规定对施工企业(含分包企业)及人员资质资格、工程款支付(劳务费)报审表进行审核,未按月通报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对存在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重大隐患的未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四、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张大斌
副组长:蔡瑾、陶德亮、茆令望、赵礼俊
组 员:陶本林、余忠齐、滕祖峰、黄万明、赵礼俊
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一个办公室。
片区分管领导:茆令望
第一组:负责镜湖区
组 长:赵礼俊 联系电话:3838048
组 员:吴健、姜红红
第二组:负责三山经济开发区
组 长:余忠齐 联系电话:3889059
组 员:齐俊、高建胜
片区分管领导:陶德亮
第三组:负责弋江区、高新区
组 长:陶本林 联系电话:3837405
组 员:胡世海、夏露
第四组:负责鸠江区、江北新区
组 长:滕祖峰 联系电话:3820066
组 员:宋守虎、张兵
分管领导:蔡瑾
第五组:负责市政府、市信访局、市住建局
组 长:黄万明 联系电话:3818899
组 员:郭东海、强舒能、苏恒
办公室设在处装饰科,联系电话:3818899。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市区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要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人工费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先行垫付和清偿、维权公示等制度。认真研判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势,特别要高度关注疫情的影响和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多措并举,确保国庆、党的二十大、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各施工企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举报投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汇报。
(二)各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落实建设资金、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预付款、施工过程结算、人工费分账管理、先行垫付和清偿等各项制度。加强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各建设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告有关情况。
(三)各监理企业要落实监理责任,按规定对施工企业(含分包企业)及人员资质资格、工程款支付(劳务费)报审表进行审核,按月通报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对存在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重大隐患的未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四)各施工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特别是第四章相关条款。加大对所属项目的监管力度,积极调度资金,及早解决问题。发现存在拖欠隐患的,企业要安排专人驻守项目部,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并掌握项目负责人行踪,防止其携款逃匿,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告有关情况。
(五)各外地进芜施工企业要提前摸排,动态掌握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出现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隐患的,项目部处理难度较大时,总公司要安排专人、专项资金来芜及时解决问题。
(六)专项行动排查报送要求
1、各在建项目均需如实填写《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欠款欠薪情况统计表及解决情况进展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及解决情况进展表)(见附件)。并将《统计表及解决情况进展表》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报送我处安监站安全监督员处。处各工作小组于2022年9月30日、10月12日、10月27日上午下班前,向处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所属区域欠薪欠款排查情况统计及工作进展情况;11月2日上午下班前向处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提供在建项目欠薪欠款问题排查台账、整治工作台账(“问题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等支撑材料。
2、通知印发之日至2023年春节前,附件表格所列数据发生变化,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金额和涉及人数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填报附件表格至我处安全监督员处。
特此通知。
附件: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欠款欠薪情况统计表及解决情况进展表.xls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