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印发《2023年度芜湖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安〔2023〕]1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芜市建函〔2023]44号)等文件精神,我处制定《2023年度芜湖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度芜湖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为主线,压实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首要责任,推动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省住建厅开展“两扫、两铁”治理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重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全覆盖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芜湖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利用大数据比对,加大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动态核查力度,督促企业所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推广建筑工地“安全日志”标准化制度,明确“安全日志”格式和内容,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突出监管重点,杜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
(三)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格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市建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清单范围及专家论证工作的通知》(建管〔2021〕5号)要求,严肃查处危大工程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检查、验收、实施等环节管理。持续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体系,及时更新超危大工程实施目录,完善危大工程电子档案,推进超危大工程动态管理模式,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强化政府购买第三方专家抽查服务,提升危大工程的精准防控能力,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四)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建质函〔2020〕559号),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加大对安装拆除和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较大问题隐患的查处力度。二是依托“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加强起重机械设备从产权登记到设备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加强对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加节顶升等关键环节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检测,实现全过程管理。三是加强对起重机械检测单位的监管,落实动态考核制度。四是强化吊篮设备管理,将吊篮纳入特种设备管理,通过第三方检测服务,对吊篮安拆、移位、使用等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贯彻落实《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聚焦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空间作业维护安全管理,不断加强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持续开展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宣传和技术交底,进一步加深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意识和防范技能。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从业人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三、强化专项整治,严密防范一般事故隐患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省住建厅建筑施工领域“两扫、两铁”专项治理行动,市住建局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严执法、强管理、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加强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监管力度,紧盯关键岗位到岗履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巩固治理行动成果,对在“扫除”和“扫雷”治理行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过程中以及日常安全监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推动监管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七)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建质函〔2020〕75号)、《强化预防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事故若干措施(试行)》(芜市建函〔2022〕227号)等要求,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强化落实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轻钢厂房施工须设置水平安全防护网,作业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努力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水平。狠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奖惩制度,对违章行为做到真抓、严管、重罚。做到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不施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不施工、安全旁站及监护人不到位不施工。
(八)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和动火审批等消防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生活区和办公区消防器材应完好有效,临时用房不得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严禁将未完工工程、伙房、库房作为住宿场所,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不得私拉乱接,不得明火取暖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科技赋能安全管理,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
(九)全面推进市“双标化”工地创建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芜湖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评定管理办法》(芜市建函〔2022〕186号),全面推进项目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创建和“四个工地”建设,开展建筑工地季度过程评价(星级工地评价),对全市建筑工地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细化安全生产“双标化”评定实施办法,完善创建标准、过程监管、信息化建设等环节、流程。强化安全标准化贯穿于项目整个施工过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现场施工全过程企业自评和动态季度评价。严格信用激励或惩戒力度,倒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 “双标化”创建,带动施工标准化水平整体提升。
(十)实施科技创安,创建智慧工地。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全过程监管程序,完善危大工程、专家论证、扬尘在线监测等模块,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用信息化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二是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落实危及安全生产淘汰工艺清单,严格执行《芜湖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芜市建函〔2022〕45号),全面推广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应用。三是推广建筑施工智能制造,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强装配式建筑管理,提升智能化作业水平。
(十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等“五进”活动,宣传普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严格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实施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通知》,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从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对一线工人、安全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保障机制
(十二)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加强建筑施工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应对能力。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和地震等灾害,关注安全生产相关舆情动向,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安全防范。加强与应急等部门联系和配合,发生事故灾害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做好现场指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十三)做好重大节点安全保障。结合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庆、加强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强化高温、冬季施工管理,做好节后复工复产、极端天气等关键节点安全防范,强化工作部署,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的方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提升安全风险辩识和化解能力,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十四)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认真执行市住建局《芜湖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工作,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保障建筑施工行业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权益,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防治
(十五)提升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管水平。以创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为契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全面推进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措施标准化,强化信息化管控建设和差异化监管,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推行绿色建造,促进施工扬尘源头治理,提升扬尘防控系统治理水平。
(十六)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督查巡查。加强与市容城管和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采用不定期、不间断地采取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对责任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整改不积极的企业和项目,运用行政、经济、信用等多种手段,采取约谈、停工整改、信用惩戒、移交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惩处。
七、强化检查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十七)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一是对事故责任单位立即进行信用降级,扣除企业信用分,限制其招投标。二是建立提示、督办、约谈制度,指导监督机构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要及时将检查情况通报到相关责任单位总公司,要求其加大公司级带班检查力度、频次,视情况对其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警示约谈,责令其更换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切实发挥“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
(十八)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规范工作制度。一是制定出台《芜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工作规程(试行)》,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二是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作风转变。树牢底线意识、极限思维,敢于较真碰硬,坚决落实监管责任。三是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提高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担当作为的安全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