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资质延续常见问题

责任编辑:市建管处 审核人:吴文斌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4-09-27 14:43 字体大小:【    】

2024年9月)

1、同一本证书上的资质需同时提出延续申请吗?

答:省级审批(不含“临”)或市级审批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应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同时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有三级资质的需先申请换领对应的二级资质证书

既有省级审批资质,又有市级审批资质的,企业需先提出省级审批资质延续申请。

施工劳务资质由系统自动延期,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如还具有省级审批资质或市级审批资质的,需先申请省级审批或市级审批资质延续,然后系统自动延期劳务资质。

2、建筑企业资质延续申报途径?

答:省级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报途径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dohurd.ah.gov.cn/)协同办公网上行政服务系统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端(厅级委托)申报途径二:企业注册地所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延续”事项在线办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市级审批资质延续申报途径:http://60.167.58.190:18010/szjsframeqy/qymh/frameall

3、建筑企业资质延续,考核哪些主要人员?

答:省级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考核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其中申请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的,以上人员需满足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二级资质延续的,技术负责人需满足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需满足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延续,主要人员指标按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及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考核技术负责人。

4、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考核技术负责人业绩么?

答:不考核。需在资质延续申报系统“技术负责人”—“个人简历”填报工作简历。

5、建筑企业资质延续对社会保险缴纳期限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省级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需考核主要人员3个月[申报当月(含公示期、公告期)]的社会保险。

申请市级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需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当月(含公示期、公告期)的社会保险

6、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名义为员工缴纳吗?社会保险能否以个人名义缴纳?

答:用于申请资质的人员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或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

7、如何提交企业社保查询账号和密码?

答:将word版企业社保查询账号和密码,上传至“资质申请附件”—“企业主要人员社保承诺书”。

8、企业净资产指标如何考核?

答:企业在申报系统内“企业净资产”如实填写企业“净资产值”的具体金额。可在“资质申请附件”—“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上传企业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全套报告)作为企业净资产支撑材料。填报的“净资产值”需与上传的企业净资产支撑材料内金额一致。

9、如下载的“企业法人承诺书”格式内容与附件不一致,请以附件为准。

附件:企业法人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