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建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定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无为市住建局、南陵县住建局、湾沚区住建局、繁昌区住建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高新区规建部、自贸区管委会,各建筑业企业:
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数据定级效率,省住建厅对政务服务系统的“项目信息定级”模块进行了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管理
工程项目信息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数据由省住建厅审核确认,B级数据由市级住建部门审核确认,C级数据由县(市、区)住建部门审核确认,D级数据由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住建部门审核确认。
项目信息包括工程项目基本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业绩技术指标等环节。同一工程项目的不同业务环节信息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为不同的数据等级。对工程项目整体不设定数据等级。
二、定级流程
1.企业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管理权限,向市级或县(区)级住建部门提出定级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根据管理权限,市级及县(区)级住建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应结合项目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档案信息以及工程项目审批共享信息,对企业填报项目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通过“项目信息定级”模块定级为B级或C级数据。
3.需要将C级数据定级为B级的,由县(区)级住建部门通过“项目信息定级”模块向市级住建部门申请。市级住建部门核实无误后,通过“项目信息定级”模块定级为B级。
4.需要将B级数据定级为A级数据的,由市级住建部门通过“项目信息定级”模块向省住建厅提交申请。省住建厅经抽查、公示后,将数据定为A级,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