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联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提交的注销申请,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条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现予以注销芜湖联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注销安徽省先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