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区(不含四县及经开区)建筑从业人员行为释放流程
施工(监理)单位在《芜湖市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内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扫描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交申请。施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芜湖市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内提交申请的,提交纸质《芜湖市建筑业从业人员行为释放申请审批表》。
一、应提供的材料
施工(监理)单位填报纸质《芜湖市建筑从业人员行为释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建管处市场科。
二、工作流程
1、申报登记工程建设单位意见。
2、市场科办事人员及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
3、处分管领导审批。
三、办结时间
符合条件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其他
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告知。经完善后进行办理。
五、经办部门
市场科,联系电话0553-38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