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区(不含四县及经开区)建筑从业人员行为释放流程

责任编辑:夏蓉 审核人:芜湖市住建局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1-04-01 13:05 字体大小:【    】


  施工(监理)单位在《芜湖市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内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扫描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交申请。施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芜湖市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内提交申请的,提交纸质《芜湖市建筑业从业人员行为释放申请审批表》。

  一、应提供的材料

施工(监理)单位填报纸质《芜湖市建筑从业人员行为释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建管处市场科。

二、工作流程

  1、申报登记工程建设单位意见。

  2、市场科办事人员及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

  3、处分管领导审批。

 三、办结时间

      符合条件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其他

  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告知。经完善后进行办理。

 五、经办部门

市场科,联系电话0553-38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