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责任编辑:夏蓉 审核人:吴文斌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4-01-10 14:59 字体大小:【    】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4年第18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六、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书;

3.中标通知书;

4.图纸审查合格书;

5.施工许可证承诺书。

七、网办深度:

四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0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网上申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60.167.58.190:18010/szjsframeqy/qymh/frameall),点击“法人用户”,输入账号、密码进入,按要求填报资料),提交审核;

2.受理:根据受理标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3.初审: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4.复审:根据初审意见,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5.决定:根据复审提出的审查意见,批准申请人的申请,完成审批流程;

6.办结:系统办结,自动生成电子证。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综合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2963152

2.监督电话:0553-383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