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建管处关于做好建筑业统计2023年上半年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业行业基础管理工作,现就报送2023年四季度统计报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芜湖市辖区内纳入市统计局企业库的建筑业企业。
二、报送方式
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在近期登录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报送2023年四季度统计数据。
三、报送要求
(一)统计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需提前准备统计证明材料备查。统计证明材料有: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总产值施工进度表、建筑业工程项目报告表、BIM系统综合造价表、工程进度单或结算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及企业自制的其他工程形象进度统计台账等(可参照附件1)。
(二)各建筑业企业应认真梳理2023年度产值,做到应报尽报。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辖区内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及时完成2023年四季度统计上报。
联系电话:0553-3838048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建筑业企业统计材料示例
1. 施工许可证(示例)
2. 施工合同(示例)
3. 总产值施工进度表(示例)
4. 建筑业工程项目报告表(示例)
5. BIM系统综合造价表(示例)
6. 工程进度单(示例)
7. 企业自制的其他工程形象进度统计台账(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