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各相关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文件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住建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
住建部核发的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包含: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0/20231016_774515.html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09/20230913_774063.html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