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芜湖市保兴垾黑臭水体是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的突出问题,验收销号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督促巩固、跟踪问效不到位,2022年4月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现场暗访发现,芜湖市保兴垾部分河段已“返黑返臭”,问题反弹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重点措施
1.芜湖市实施保兴垾流域系统整治工程,并建立长效管护措施。
2.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3.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推进、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4.健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动态更新机制,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化、闭环式管理。
四、目标任务
1.保兴垾流域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置,水体实现长治久清。
2.各级督察检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纳入清单整治,实现闭环管理。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该问题交办后,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推动问题整改。对照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概述如下:
1.依托保兴垾水环境整治提升及海绵化改造 EPCO 项目对保兴垾流域开展系统整治,完成保兴垾流域范围内239处排口排查工作,发现并整治问题排口32个。完成21个小区及公共单位雨污混接排查整治;完成10处暗涵排口排查整治,共约2.94公里;完成9.928公里沿河截污管排查,废除6.265公里,剩余不具备废除条件截污管目前保留或改造为污水管。完成保兴垾沿河小区、公共单位周边38条道路约125.4公里管网排查工作,整治雨污混接点85个。完成保兴垾水系全域清淤工作,清淤面积0.157平方公里;同步建设141座淤泥收集系统,定期抽吸外运处置,大幅降低河道内源污染物总量;完成水生植物种植0.129平方公里、贝类投放0.182平方公里,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常态化运维,并纳入河长制监管范畴,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强化日常监管。
2.成立芜湖市城市水环境巩固提升督导工作专班,全面梳理“十三五”以来水环境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并将问题“回头看”工作纳入督导范围,落实定期督查。
3.不断巩固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严格落实“定期检测、河道巡查、问题通报”工作机制,对于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属地政府,强化跟踪问效,确保落实整改。
4.动态化更新水环境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制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整改办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871982;
电子邮箱:wzjtcjc@126.com。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