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审查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加快推动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高质量建设,现将《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操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