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实施细则(暂行)》(芜海绵〔2022〕2号)要求,在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并报送住建部门接受技术指导。为提高设计单位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编制质量和水平,保障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技术指导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排水管理处(海绵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市排水处”)承担我市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具体指导工作,严格控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方案指导流程(申报表见附件)。
二、市排水处对正式报送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第一次指导时限最长为7个工作日。对于未通过项目,建设单位在收到市排水处指导意见后,应组织设计单位对专篇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后的专篇报市排水处申请第二次指导。
三、市排水处对正式报送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第二次指导时限最长为5个工作日,对于未通过项目,建设单位在收到市排水处指导意见后,应组织设计单位对专篇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后的专篇报市排水处申请第三次指导。同时,对两次指导未通过的项目,市海绵办将以每月专报形式向市政府通报项目建设、设计单位。
四、市排水处对正式报送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第三次指导时限最长为3个工作日。对于未通过项目,不再接受复核,视同该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终止审查,应重新组织报审,由此带来的相关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对第三次未通过项目,市排水处将提请市住建局对其设计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视情节轻重,对照《芜湖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暂行)》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指导申报表
联系人:汪鑫鑫 联系方式:(0553)3991861
电子邮箱:whshmb@163.com
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