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对弋江区雅旭新乐府B地块项目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市建函〔2020〕16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部),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交通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0年11月6日,市住建局对弋江区新乐府B地块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具体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雅旭新乐府B地块
建设单位:芜湖雅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小文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中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黄亚丽
监理单位: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杨卫宏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施工现场存在问题
1.G11号楼外脚手架拆除地面未设置警戒区;
2.G18号楼悬挑脚手架连墙件数量设置偏少,架体底层封闭不严,架体上垃圾未及时清理;商业裙房落地脚手架剪刀撑未到顶;
3.G18号楼层接料平台悬挑型钢梁未采取防侧移措施,且搁置点位于建筑物悬挑结构上;
4.电梯井安全防护门未固定到位,井内水平防护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5.楼层分配电箱临时用电不满足“TN-S”接零系统,箱门未跨接,违规使用塑料护套线,电缆线未架空或做过路保护;
6.塔吊地面未采取围护措施,电箱位置不合理,高度不足,门未上锁;
7.G11号楼北侧出入通道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二)各方责任主体存在问题
1.建设单位
未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芜市建函〔2020〕144号)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经理或安全总监,对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协调不力。
2.施工总承包单位
(1)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长期不参加监理例会,相关职责由“项目执行经理”代履职;带班检查未按规定留存影像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签名存在代签现象,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于失控状态;
(2)项目技术负责人履职不到位,长期不参加监理例会,考勤录入信息弄虚作假,由他人代为考勤;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部分安全技术交底由安全员代交底,部分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签名存在代签现象;
(3)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未任命项目安全负责人,未明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责任分工;
(4)未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项目经理带班检查、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相关制度;
(5)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见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署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未见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书面任命文件;
(6)部分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未及时更新;
(7)部分监理通知单未及时整改回复;
(8)未提供桩基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
3.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相关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责任不力,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
(2)未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关键环节进行监理旁站,且未按规定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3)对相关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资料审核不严(缺少总分包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业绩等资料),且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报审资料;
(4)未见桩基施工相关资料;
(5)未见危大工程(拉杆式悬挑外脚手架)验收记录、巡查记录;
(6)危大工程(吊篮)验收记录未见项目总监签字确认;
(7)部分安全监理通知单(编号:A104-92、A104-93、A104-98等)未及时整改回复。
三、处理决定
1.责令该项目全面停工整改,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对该项目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对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朱小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黄亚丽、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杨卫宏记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公布期3个月(2020年11月26日-2021年2月25日)。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