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四季度在库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吴健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1-12-29 09:23 字体大小:【    】

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业行业基础管理工作现就报送2021年四季度统计报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芜湖市辖区内纳入市统计局企业库的建筑业企业(详见附件1)。

二、报送方式

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在2022年1月1日至7日登录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内报送2021年统计数据。

三、报送要求

(一)统计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需提前准备统计证明材料备查。统计证明材料有:各项目合同、各项目三方进度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及其他支撑材料(可参照附件2)。

(二)各建筑业企业应认真梳理2021年度产值,做到应报尽报。

(三)各县区住建局(住交局)应督促辖区内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及时完成2021年四季度统计上报。

联系电话:3838048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11228

 

 

      附件1:芜湖市2021年第四季度纳入统计的建筑业企业名单.docx

      附件2:建筑业企业统计材料示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