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芜湖市住建系统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城建(规建)局(部),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芜湖市住建系统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9日
2022年芜湖市住建系统扬尘污染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徽省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工地突出扬尘污染问题,全面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提升工地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减轻扬尘污染,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高群众环境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部署摸排,组织自查自纠
各住房城乡建设局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落实监管部门及层级监管责任,建立扬尘防治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强化各方主体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求各方主体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日常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要求。
(二)持续深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在建立扬尘防治台账的基础上,开展扬尘污染问题全面排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单位等,严格对账销号。强化扬尘防治薄弱环节监管,要加强对各类园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加大对市政道路〔含轨道(隧道)交通工程〕、政府性投资工程、拆除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巡查力度。
(三)明确标准规范,持续推进整改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要求,加强日常管理,推进问题整改。
1.建筑工地扬尘。严格全过程管控,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口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现场无明显扬尘、积尘。
2.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易产生扬尘物料贮存要求,场区无积尘,罐车车身整洁和尾部无污染,铲车作业区降尘抑尘措施,出入口安装自动冲洗装置。规范安装并正常使用颗粒物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
(四)强化智慧治污,实施差异监管
以创建“智慧工地”为契机推动扬尘防治数字化管理。施工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车辆进出通道口、施工作业面、基坑等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和区域场所实现远程高清视频监控;依托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工程智慧监管与企业信用管理平台联网,实时采集现场PM2.5、PM10等环境数据,相关实时信息和预警信息实现与智慧工地平台互联互通,督促现场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喷雾、清扫、洒水等降尘、抑尘措施。
加强创优引领,引导企业以创建“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各类示范工地为抓手,实施奖优罚劣,差异化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推动“轻、免”处罚清单规范实施。针对部分创建工地以及信用良好、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的项目,适时纳入免罚清单。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联合生态环境部门,不定期、不间断地采取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对责任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整改不积极的企业和项目,运用行政、经济、信用等多种手段,采取诫勉谈话、停工整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罚款、不良行为记录等方式进行处理处罚。完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将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扬尘防治落实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2年是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关键之年,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及时调度工作进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联防联控,综合治理,联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进行专项督查。我局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帮扶和明察暗访,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建筑施工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管理较差、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房建、市政〔含轨道(隧道)交通工程〕、拆除工程及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类报表(详见附表),于每季度次月3日前报送。2023年1月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信息和工作总结请发至电子邮箱(地址:sjw5905124@163.com),联系电话:0553-5905124。
附件2:全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检查和处罚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