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实施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集中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三山经开区城建局,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隧道)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因危险告知不足、警示教育不到位而引发的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在建工程项目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班前“晨会”制度,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2月1日起,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范围内实施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意义
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反映出,部分项目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不够,三级安全教育蜻蜓点水、流于形式、缺乏实效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淡薄,作业过程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不能掌握;违章操作、冒险蛮干、嫌麻烦、图方便、走捷径、盲目操作;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身体素质不能满足高强度施工作业的需要;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具等等。因此,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安全教育交底“晨会”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主观能动性,使一线建筑工人能够自觉主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辨识不利作业环境、危险源,作业过程遵章守纪,对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再到“我会安全”至关重要。
二、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指导、组织、协调各作业班组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方案》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所属各作业班组应结合工作实际,秉持“贴近作业人员、贴近生产一线,贴近安全管理,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确定适当的组织方式和内容,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管理人员参加班前安全“晨会”,对班前安全“晨会”进行拍照或录像,原则上所有参与人员均应在影像资料中体现,并在“晨会”交底书上签字,同时相关资料上传至“芜湖市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互动系统”)班前安全“晨会”模块,以备抽查。
三、强化监督,确保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执行到位
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可利用“互动系统”班前安全“晨会”模块和视频监控模块进行线上巡查,加强对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本通知。凡未落实班前安全“晨会”交底要求的,除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外,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启动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工作。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