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南过江隧道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81号)有关部署,结合工程实际,我站制定了《城南过江隧道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以下简称《安全日志》),现印发你们,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工程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督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认真规范填写《安全日志》。
二、抓好贯彻落实。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和工作总结、记录,做到查有所记、实查实记、严查实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抓好问题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建立档案备查(附整改前、整改后照片),实行闭环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我站将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相关要求,把项目《安全日志》填写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必查事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责令施工企业立即予以更换。
附件:《城南过江隧道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doc
芜湖市轨道(隧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