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房地产综合管理科 审核人:马红涛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4-04-08 09:56 字体大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下达2024年度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建房函〔2024181号),现将2024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增补任务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健全党建引领、专班推进工作机制

加强党建引领,配建工作专班,实施“功能型党组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班”联合推进机制。由街道(社区)相关负责人兼任专班组长,县区相关科(股)室、社区及参建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形成统筹协调、工程监管、意见征询、问题反馈等闭环工作机制。

二、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设施

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水、电、路、气、通信、消防、安防等设施。开展小区住宅外墙安全整治,加强老旧小区管线综合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多层住宅同步加装电梯,按照加装电梯设计要求,做好空间和管线预留。

、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

注重一老一小的设施改造,利用小区及周边可盘活利用的空闲房屋、闲置土地及拆除违法建设后腾空土地等存量资源,补齐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短板。推动停车场、口袋公园、体育健身设施等建设。推动小区安防、消防、停车棚、充电桩等设施和管理系统建设。

四、扎实开展民声呼应

坚持畅通渠道,广泛倾听民声,搭建沟通议事平台、设立群众意见征集处、公布群众诉求联系电话等多种形式,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促进问题快速解决,确保群众合理诉求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动管线统筹改造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压实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相关专营单位责任,统筹管线综合改造,做好各项改造内容的有效衔接,合理安排管线改造的具体施工工期、施工工序及场地等,协调有序推进。

、规范工程建设程序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要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涉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各类审批事项必须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隐形审批。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决算审计。抓好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结算审核等关键环节。杜绝出现先建后拆、先建后招、重复改造造成的浪费等行为。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压紧压实相关单位职责,加大质量安全检查力度,加大对施工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等重点部位的重要工序抽查检测频率。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要求和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八、细化项目节点管控

纳入增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项目今年要实现开工改造,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原则上,4月份完成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5底前进场施工,11月底完成改造。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抢抓改造项目工期,按时填报项目进度,及时更新项目管理系统平台。

  九、健全物业管理机制

要将老旧小区后期管理与落实“皖美红色物业”行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紧密集合,全面提高改造后老旧小区成立党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单位占比。各县市区要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加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老旧小区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景观绿化等管养,规范停车秩序维护等,促进小区改成果维护,形成良性循环。

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要切实增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预执行过程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要按照项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禁止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附件1:2024年芜湖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细化表.pdf

附件2:2024年芜湖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细化表.pdf

 

 

芜湖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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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城管局、中国电信芜湖分公司,中国移动芜湖分公司,中国联通芜湖分公司、芜湖华衍水务、芜湖中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