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站关于中御公馆、梁旭翡翠滨江开发单位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通报批评
今年,市住建局质监站多次接到业主通过市长热线、信访等途径反映中御公馆、梁旭翡翠滨江的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中御公馆的开发单位新兴发展(芜湖)有限公司、梁旭翡翠滨江的开发单位芜湖梁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未按时履行保修义务。在我局质监站多次约谈、督促下,仍未改进,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现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质量问题严重,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维修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进行曝光。”对以上两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