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芜湖市供水行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集芜湖市供水行业
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提升芜湖市供水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行业监管,确保供水安全稳定,根据《芜湖市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芜湖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供水行业的实际需求,经研究,拟建立供水行业专家库,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水及相关行业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涵盖供水行业的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供水系统设计、生产设备、水质监测、泵站运行(涉及二次供水)、生产流程、管道维护、节水技术、应急处理(涉及供水应急预案)等方面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人员条件
(一)坚持原则、严谨敬业、客观公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供水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具有从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监测、生产工艺、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业绩,经验丰富;
(三)具有十年及以上的工作年限,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符合本专业相应条件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有关相关标准规范制定、行业交流及培训、技术审查、规划咨询、工程管理、项目验收及评价、绩效考核等工作;
(六)本人愿意接受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对专家库的管理。
三、专家库专业范围
(一)供水系统设计类
从事供水系统设计相关规划、咨询、科研、管理等有关专业领域;
(二)生产工艺类
从事生产设备、水质监测、泵站运行、生产流程等有关专业领域;
(三)后期处理类
从事管道维护、节水技术、应急处理等有关专业领域。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专家库成员主要用于供水行业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指导和评估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供水方面的系统优化、水质监测、泵站建设运行、生产工艺、管道建设、节水技术推广、规范化检查、应急处理以及市本级供水政策制定等。
五、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报名无截止时间(第一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
六、相关程序
(一)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
符合征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向芜湖市公用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学术成果、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资料。专家库征集采取邀请、推荐、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主要通过市公用事业管理处(下文简称公用处)发文或发函进行,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经验较丰富、影响力较大的供水行业专家参与我市供水检查等工作;推荐主要通过市直各有关单位业务科室、各县市区(开发区)业务部门和驻芜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自荐主要通过公告方式,由个人根据自己业务专业,对照条件自行报名。
各位专业技术人员按不同申请推荐方式,分别填写《芜湖市供水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附件1)和《芜湖市供水行业专家库成员自荐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发送至邮箱:839826172@qq.com
(二)审核
根据工作需要,我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及符合性审核。
(三)公示
对通过审核拟入库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入库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将纳入芜湖市供水行业专家库,由芜湖市公用处统一管理和使用。
(五)出库
原则上我处每两年对专家库成员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查,对不满足要求的成员予以出库,名单于每两年年底向社会公布,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
对于第一次报名截止时间后申请入库的专家,原则上每半年审核一次,审核合格后予以公示、入库。
附件:1.《芜湖市供水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
2.芜湖市供水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
3.芜湖市供水行业专家库成员自荐登记表
芜湖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