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责任编辑:徐航 来源: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 时间:2025-03-14 16:59 字体大小:【    】

国网安徽芜湖南陵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库及特种车辆车库项目,于2024年4月26日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40223********0101)。因该项目建设单位已做调整,现建设单位申请原证作废,重新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六十九、七十条规定,我局同意撤回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止,公示结束后上述施工许可证自动作废,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关(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联系人:王芸,  联系电话:0553-6823235。

特此公告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