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八)

责任编辑:潘灵敏 审核人:周刚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1-12-14 15:25 字体大小:【    】

记录单位: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记录人:梁路宝            记录日期:2021.11.28

企业名称

(责任主体)

不良行为事实

公开期限

信息来源

备注

安徽师范大学

我站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发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学生公寓55#56#楼项目未经组织竣工验收已擅自交付使用;该行为已违反《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中,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之规定。

2021年12月15日

2022年6月14日

日常检查

 

    1、记录及公开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

    2、信息来源注明不良行为信息产生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日常检查、群众举报、书面或网上投诉等(有法律文书的注明文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