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四)

责任编辑:任银飞 审核人:吴文斌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3-04-11 16:57 字体大小:【    】

2023年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四)


 

        记录单位: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记录人:章王伟            记录日期:2023411


企业名称

(责任主体)

不良行为事实

公开期限

信息来源

备注

上海东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344日,我站在对赭山隐秀小区项目1#楼检查时发现,该工程3~5层部分结构楼板存在不规则板缝现象,且2~4层部分楼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合格率为74%,不符合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之规定。

2023411日至20231011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44日,我站在对赭山隐秀小区项目1#楼检查时发现,该工程3~5层部分结构楼板存在不规则板缝现象,且2~4层部分楼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合格率为74%,不符合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未予以制止,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施工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之规定。

2023411日至20231011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1、记录及公开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

2、信息来源注明不良行为信息产生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日常检查、群众举报、书面或网上投诉等(有法律文书的注明文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