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五)

责任编辑:康庆宁 审核人:吴文斌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3-04-17 15:14 字体大小:【    】

2023 年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五)

 

        记录单位: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记录人:唐春波       记录日期:2023414

企业名称

(责任主体)

不良行为事实

公开期限

信息来源

备注

芜湖金江瑞景置业有限公司

我站在对芜湖市惠生联圩搬迁安置小区监督抽查中发现,该项目已进行桩基施工,但建设单位尚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中,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之规定。

2023417

20231016

日常检查

 

1、记录及公开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

2、信息来源注明不良行为信息产生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日常检查、群众举报、书面或网上投诉等(有法律文书的注明文书号)。